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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 宁乡城管“摆摊”普法

来源:红网 作者:唐胜华 熊晓宇 编辑:唐飞飞 2017-12-05 15: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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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在国家宪法日当天,宁乡市城管局在街边“摆摊”,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普法宣传活动现场。

  红网时刻12月5日讯(通讯员 唐胜华 长沙站记者 熊晓宇)12月4日,在国家宪法日当天,宁乡市城管局在街边“摆摊”,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主要以法律咨询的方式进行,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供往来的行人咨询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法律方面的困难,同时也宣传了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的《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向过往行人派发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册。

  活动现场,市民向城管工作人员表达自己的疑惑:有一次城管执法人员在玉潭路上处理店外经营行为,当时表示这类行为将罚款2000元,但最终的处罚结果只是几百元,罚款金额的变动为什么这么大,会不会存在人情执法或别的猫腻?现场普法人员解释:根据《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存在店外经营行为的,由城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依据“自由裁量权基准”,根据当事人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及整改情况等因素给出建议处罚金额报法规科批准。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都需经过中队负责人、局法规科和局主管领导层层把关和审批,在整个执法过程中并不存在任何猫腻。市民因为对城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流程不够了解,才导致了对城管工作的误会。

  宁乡市城管局法规科科长王跃介绍,为了增强市民对城管工作的了解,城管局积极参加司法局定期举办的普法活动。宁乡市城管局一直坚持举办“城管进社区”和“城管进校园”等活动,向市民普及城管相关法律法规。另外,市城管局也常年接受市民的普法咨询,及时为市民解决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

  王跃表示,接下来城管局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会寻求其他途径来帮助市民了解城管相关法律法规,在今后这样的普法活动也将更多开展,形式将更加丰富,以此来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同时也能督促城管执法人员做到知法守法不犯法。

来源:红网

作者:唐胜华 熊晓宇

编辑:唐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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