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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5月1日起实施 这些情况要注意!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聂映荣 刘彬 编辑:吕周阳 2019-04-29 1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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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是不是所有养犬人就要申领智能犬牌和电子标识了?”“智能犬牌要到哪里办?怎么办理?”“市民群众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该如何举报?”2019年5月1日起,备受长沙市民关注的《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今日,长沙市公安局就市民群众关心的《条例》内容和法规实施准备情况进行了通报。

《条例》制定坚持需求导向兼顾各方利益

据介绍,长沙市地方性法规《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于2015年启动,由市司法局(原市政府法制办)组织起草,市公安局承担具体起草工作,市人大法制委、监察和司法委提前介入相关工作并给予全程指导。《条例》经2018年8月30日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8年9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正式出台。《条例》即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起草过程中,市公安局先后组织召开立法调研会及各类征求意见会30余次,召集养犬人士、不养犬人士、小动物保护协会以及各基层执法部门座谈讨论20余次,并专门组织召开立法听证会,最大程度确保了立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条例》的起草制定,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服务导向,体现了兼顾各方利益、创新管理举措、强化便民理念等特点。”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制定过程中,始终将立法的关注点放在如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健康安全、尊重养犬人的合法权益和犬类的生存地位等方面,最大限度兼顾各方利益。针对犬只信息共享不畅、流浪犬只收容、走失犬只寻回、犬只伤人扰民等问题,明确施行智能犬牌、电子标识等举措,并建立信息共享系统、设立犬只留检场所,进一步规范养犬管理。

已设立55个养犬许可免疫便民服务点

“我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56家具备免疫资质的动物诊疗医院(宠物医院),逐家上门征求意见,已确定将其中55家动物诊疗医院(宠物医院)设为我市首批养犬许可免疫便民服务点。”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条例》的规定,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实现“最多跑一次”,公安机关的养犬许可实行网上申请和审批,为方便群众,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智能犬牌发放和电子标识植入均在同一场所办理,市民群众可以就近选择养犬许可免疫便民服务点。下一步,公安机关还将按照方便群众、便于管理、自愿申请的原则,会同农业农村局对已经取得定点免疫资质的动物诊疗医院(宠物医院)进行逐家审核,视情逐步增设养犬许可免疫便民服务点。

为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公安机关以养犬管理工作的各项具体业务需求为引导,通过全面梳理和反复调研,建设了养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同时,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和相关行业协会紧密配合,根据犬只攻击性、体型,借鉴外省市关于危险犬种的认定标准及种类,确认了包括比利时牧羊犬在内的43种危险犬只目录,并以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名义联合出台了规范性文件《长沙市关于公布危险犬只目录的通告》,并已于3月14日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予以了公布。

给狗狗办证网上申请实现“最多跑一次”

怎么给自家的狗狗申领智能犬牌,是市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市公安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理养犬许可证一律实行网上申请,线下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

据了解,5月1日起,养犬市民通过手机下载“68宠物”APP或者关注“96111便民服务桥”微信公众号,即可提交养犬许可证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选择就近的养犬许可免疫便民服务点办理。待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携带犬只和相关资料到所选择的的服务点即可植入电子标识并领取智能犬牌。

同时,养犬许可证信息变更和注销犬只,都可以通过“68宠物”APP或“96111便民服务桥”微信公众号在网上办理完成。

“《条例》的实施与全市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公安机关负责人表示,确立养犬制度、创新管理方式、规范养犬行为,归根结底是要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高度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希望大家切实遵守《条例》相关规定,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携手共同维护良好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

民警答疑

问:市民如果碰到违反《条例》的养犬行为,比如有人不牵犬链随意在公共场合遛狗等,市民应该怎么做?警方会有哪些举措?

答:《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违法养犬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并可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者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同时,《条例》对公安机关的职责也进行了明确,包括办理养犬许可;捕杀狂犬,处置流浪犬;查处犬只扰民、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纵犬伤人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查处未经许可养犬、违法携犬出户等违法行为等。市民群众如发现以上情况,也可以拨打110向公安机关反映。公安机关在职责职能范围内会积极迅速收集固定证据,依法规范处理违法养犬行为。市民可以通过照像、录像等方式固定违法养犬证据,为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提供协助。

问:所有养犬人都必须为犬只申领智能犬牌和电子标识吗?

答:《条例》第十二、十三条将全市行政区域划分为禁止养犬区(指机关办公区、医院、幼儿园、学校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及单位集体宿舍区等区域)、严格管理区(指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所辖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区域,以及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和一般管理区(禁止养犬区和严格管理区以外的区域)。禁止养犬区不得饲养、繁殖、经营任何犬只;严格管理区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和养犬许可制度;一般管理区对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作出要求。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三款规定:“严格管理区内经许可饲养的犬只应当佩戴智能犬牌,植入电子标识。鼓励一般管理区内养犬人办理智能犬牌、植入电子标识。”(全媒体记者 聂映荣 通讯员 )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聂映荣 刘彬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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