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闭幕的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获得满票通过,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届时,个人混合投放垃圾,最高可罚200元;单位混装混运,最高则可罚5千元;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减少使用一次性杯具、用品;宾馆、酒店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餐馆、外卖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
自2012年建成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以来,长沙市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目前,已初步构建了“4+X”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全面铺开;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氛围日益浓厚。这些工作为《条例》的出台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推动《条例》出台的过程中,市人大、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紧密协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多次召开不同层面的调研座谈会完善条例内容,明确部门职责、优化相关条款,强力推动条例加快出台。
《条例》的出台有利于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等工作难题,有利于健全体制机制。长沙市城管执法局将以《条例》颁布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发挥好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的作用,抓好配套制度建设,抓好垃圾处理系统建设,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来源:长沙城管
作者:高思玥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