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下午,长沙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召开长沙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会议。会议由市城管执法局燃气热力管理处处长曹家贵主持,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晓强,局法规处、市容秩序管理处、执法监督处主要负责人,市燃气热力事务中心班子成员及安全法规培训部负责人,市城管执法支队分管负责人及设施大队分管负责人,湖南长沙燃具检测中心主要负责人,雨花区城管执法局、长沙县城管局分管负责人,岳麓区、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分管负责人,市城管执法局立法委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
会上,局法规处、立法委托单位介绍了长沙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有关工作;参会人员围绕燃气管理、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完善相关内容进行讨论,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刘晓强强调,一要高度重视燃气管理条例的制定,多方学习借鉴全国先进经验,结合长沙实际,体现长沙燃气管理条例的特点;二要强化与国家、省燃气上位法的承接和落实,把握长沙燃气管理条例的可操作性;三要强化燃气管理主体责任、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强与司法、刑法的关联和衔接;四要在条例修订中体现立法的前瞻性,发挥条例的引领作用,着眼于长远发展,指导未来长沙燃气发展建设和传承;五要在条例中体现宏观的规划把控,更要体现微观的具体落实。
来源:长沙城管
作者:高思玥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