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针对一起妨害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刑事案件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
据悉,第二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前夕的2021年9月19日,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在博览会展区附近的高桥高双湖商贸城进行市容整治时发现,该商贸城20栋的“XX批发店”存在店外堆物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该店负责人朱某某(女,湖南常德人)立即搬离,朱某某拒绝搬离。由于朱某某未立即整改,现场执法人员李勇等人遂决定依法对店外堆放的货物进行扣押。在扣押实施过程中,朱某某上前阻拦,并咬伤执法队员李勇的左手臂。后经法医鉴定,李勇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鉴于此情况,执法人员当即向公安机关报警。经侦查,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于2021年9月24日对朱某某刑事拘留,经检察机关批准于9月30日对朱某某进行逮捕。近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朱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精美靓丽的城市容貌需要市民共同的呵护,配合城市管理工作是市民应尽的义务。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向广大市民朋友倡议,学习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共同营造懂法、明法、爱法、遵法的文明社会!
来源:长沙城管
作者:李星瑶
编辑:王娉娉